农村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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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刊号:1006-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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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电工用工管理的启示

摘要:随着《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规范劳动用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劳动者更加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劳动用工形式长期存在,劳资双方矛盾多,用工风险大,违法用工成本高,规范劳动用工势在必行。 

  关键词:规范;电工;用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01 

  四川某县原有农村电工470名,其中在任农村电工255名,流转农村电工215名。该县为规范农村电工用工管理,积极探索农村电工管理工作,历时一年,全面完成农村电工专职化管理,妥善解决农村电工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了劳动用工。 

  一、农村电工的历史由来 

  上世纪70、80年代,各乡镇相继通电,村、社推荐一名略懂电力知识的村民,代表村社电力用户进行分户抄表收费、低压线路维护,与供电部门业务联系等事项,农村电工由此而来。农村电工的报酬按分户表0.2-0.5元/户,从农村用电户中获得。1994年8月,该县在各乡镇成立乡镇水电管理站(管理该乡镇水和电),将农村电工整合到水电管理站统一管理。农村电工主要从事总表以下各分户表抄表收费、运行维护和用电安装工作,其报酬在水电管理站的售电维护费中支付,报酬约80-120元/月。1999年7月,根据国发(1999)2号文件精神(两改一同价),撤销乡镇水电管理站,按照当时的政策,乡镇政府和当地供电企业分别接收符合政策规定的乡镇水电管理站工作人,对于原乡镇电管站聘请的农村电工,未作具体明确安排,农村电工形成改革盲点,农村电工管理模式、服务范围、补贴标准沿袭至专职化管理,农村电工用工管理不规范。 

  二、农村电工的基本诉求 

  该县原有农村电工的整体情况是人数多、年龄大、技能差、报酬低、风险大、无保障,2010年起,农村电工上访、集访、信访、网访频繁,农村电工主要提出“劳动关系确认、社会保险补缴、辞退经济补偿、结算相关费用、违法用工处罚”等5项诉求,要求该县政府,供电部门予以解决。农村电工问题是贯彻落实国发〔1999〕2号文件的遗留问题,农村电工诉求有历史成因和时代背景,短时难以妥善解决。 

  三、农村电工诉求解决方案 

  针对农村电工提出的诉求,该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调查研究、考察论证,但由于农村电工问题涉及时间跨度长,构成历史原因复杂、政策依据少,人数多,诉求要求高、社会影响大,很难给予农村电工满意答复。该县引导他们进行诉讼,由法律来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经两次法院终审判决均不成在劳动关糸,因此农村电工的诉求得不到法律支持。该县县委、县政府成立农村电工遗留问题处理专题组,经反复研判、深入调研、多次约访,多方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鉴于农村电工确实曾在该县“三农”发展中做出过一定的贡献,为彻底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民生为重”的原则,提出村电工信访诉求的解决思路、解决原则。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决定给予村电工一定的服务年限经济补助。补助标准:自1999年7月至农村电工专职化之前期间,依据农村电工服务年限,一年给予一个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标准的经济补助(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该方案出台后,农村电工非常满意,97%的农村电工签定《信访处理意见书》,领取服务年限经济补助,并息诉息访,妥善解决农村电工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四、解决农村电工问题工作体会 

  ㈠群策群力 缜密论证 

  该县农村电工问题是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2号),文件涉及农村电工的规定是“整顿农村电工队伍,规范服务行为,国家将制定农村电工统一考核标准,一律持证上岗并纳入县级供电企业合同管理”。但该县在进行农电体制改革时农村电工没进行这一改革,而遗留下来,农村电工去向未作明确,以致农村电工成为农电体制改革的盲点和遗留问题。2008年,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各类劳动用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规范农村电工用工管理已提到议事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级部门群策群力、反复研判、缜密论证,制订出台农村电工遗留问题解决方案,为妥善解决农村电工遗留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为规范农村电工用工管理奠定基础。 

  ㈡超前谋划 提前预案 

  农村电工用工遗留问题,由于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一旦进行规范管理,终止原有农村电工,势必会引起农村电工队伍的强烈反响。为防范于未然,在周边县区解决农村电工的基础上,针对农村电工可能提出的诉求,开展风险评估,编制应急预案,以便积极稳妥解决农村电工遗留问题。农村电工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多次召集他们座谈,听取他们的要求,征求他们的意见,从政策法规、历史成因、时代背景等进行疏导,避免发生过激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分别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㈢选择试点 稳步推进 

  对在任255名农村电工,如果同时推行农村电工专职化规范管理,势必会引起农村电工整体信访上访,网访集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很有必要选择农村电工专职化㈢选择试点 稳步推进 

  管理试点,在试点中总结,在总结上推进,以便农村电工专职化稳步推进,农电管理平稳过渡。农村电工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多次组织研讨,参照同类问题的解决办法,采取从易到难,试点推进,总结提炼的思路,稳步推进农村电工专职化规范管理工作。 

  ㈣提出的解决方案 

  由于解决农村电工用工问题的法律依据少,政策制度少,双方没有劳动关系,这给妥善解决农村电工问题增加难度,也相当棘手。因此抽调熟悉法律政策、劳动用工、农村工作以及农村电工业务范围、工作时限、历史沿革的人员,组成工作组,认真研究农村电工诉求答复意见。工作组成员查资料、找依据,看判例、编方案,既要找到政策规定,又要兼顾农村电工利益;既要依法办事,又要尊重历史;既要严肃认真,又要人文关怀。 

  ㈤工作细心 责任重大 

  规范农村电工管理,将终止现有255名农村电工,还有215名流转农村电工的经济补偿问题。可以说,工作组面对的是一个强大的群体,无论怎样解决,总要给农村电工一个可以接受、比较满意的答复,毕竟农村电工在较长时间内从事该项工作,只是在当时的政策范围内没有明确用工关系。因此,在规范农村电工用工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农村电工垫付电费、工程补助、往来账款、服务年限等费用结算,涉及农村电工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且时间跨度十余年,这就容不得马虎错乱。 

  农村电工用工问题既是历史遗留问题,也是区域社会稳定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妥善解决农村电工遗留问题,是地方党委政府关注民生、体察民情的具体表现。农村电工用工历史问题的妥善解决,反映出我们善于思索的睿智、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勇于创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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